毕业设计题目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12-14   浏览次数:166

毕业设计题目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系统设置:
1、各学院客户端务必使用最新版本。
2、毕业设计论文控制设置中的“选课学年学期” 已经设定为“2010-2011-1”,无需修改。
“每个教师带学生总数”参照通知要求设置。
“每个题目的学生人数”默认为“1”。
“学生允许选择题目个数”默认为“1”,无需修改。
3、“申报题目起止日期”、“审批选题起止日期”、“老师筛选起止日期”、“第一轮选题起止日期”四项自行设定,其中“年”4位、“月”、“日”、“点”、“分”均为2位。
    二、教师申报:
      1、教师进行题目申报前,请务必查阅有关操作说明,特别注意字数的限制不以系统提示为准。相关文档可到教务处网站实践教学管理科文件下载专区查找(web端系统正方公司正在修改中,使用过程中可能会有变化)。
      2、每个老师申报10个题目,学院审批后根据情况调整各人所带的题目数。申报题目资料要填写完整,请勿空缺。
      3、申报题目时同一题目只能对应一个专业,请勿勾选多个专业。
      4、申报题目提交后审批前,教师可以继续修改,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1.5审批后不能再修改。
      5、申报资料中的标点符号请勿使用全角。如字数符合要求仍然无法提交的,请检查文中符号是否符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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