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科生创新设计意识、综合设计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需求进行机械设计和工艺制作的实践创新能力,现开展机械工程学部《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省赛为《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培育工作。
第一章项目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项目资助对象要求思想政治品质好,成绩优良,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受资助项目应具有社会应用价值和市场应用前景。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项目执行时间一般在两年以内。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我学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包括大四毕业班学生),成员不超过5名。
2.项目指导老师要求
每个项目必须有1~2名指导老师,原则上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第一指导老师只能指导1个项目,且有丰富参赛经验。
3.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形式均为实物样机或三维模型,分为本科组、工业设计组、企业主题组(不包括慧鱼组)。各组具体参赛形式详见《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官网通知文件。
4.项目申报条件及要求
采取个人培育项目的形式申报,负责人必须承担培育项目60%以上的设计工作,所有参赛者必须为本科生;
受资助项目应能由学生独立完成,已获国家级学科竞赛成果的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中,鼓励跨专业申报。
5.项目申报流程:
准备阶段(2025年5月15日之前):制定项目申报实施方案,做好准备工作及报名工作;
申报阶段(2025年5月15日):组织实施重点项目选拔工作,有意申报项目的指导老师和学生务必于5月15日上午10:00前将实物展示视频、ppt、机械工程学部《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及其他相关资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857933650@qq.com,文件名命名:竞赛项目名称+指导教师+学生姓名(团队/个人);
评审阶段(2025年5月下旬):学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培育项目。
6.该项目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由学部发出通知之日起开始受理。
7.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预算负责,学部按当年经费实况确定项目数量。
第二章项目验收及展示
(四)项目成果须达到以下条件:
第一年度末考核合格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所有成果必须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为第一单位,且负责人排第一位或第二位,所有成果须与申报项目密切相关;
b-已制造出实物,参加当年度山东省机电产品创新大赛且获奖励,且满足如下成果中的一项:
授权实用新型一项;
或申请发明专利一项;
或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一篇。
第二年度末项目结题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所有成果必须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为第一单位,且负责人排第一位或第二位,所有成果须与所申报项目密切相关;
b-获得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且满足如下成果中的一项: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发表核心期刊及以上论文一篇。
(五)项目研究结束后,学部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考核,考核结果为通过和不通过。
验收通过的项目,学部颁发结题证书。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视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研究经费。
(六)属于阶段性成果且验收通过的项目,学部鼓励研究者继续申请资助,深化与完善研究。
(七)如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成果与原合同项目严重不符,或逾期不能完成任务,或违规使用经费,则视情节追回部分或全部研究经费,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八)若该项目通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等形式,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酌情对项目研究者和指导教师给予奖励。
第三章项目经费及其使用
(九)项目经费由学部统一管理。学部作为依托单位对项目负有监督、管理、保证的责任,应保证项目人员的稳定、项目培育目标的实现、项目成果的形成及经费的合理使用。
(十)原则上不允许项目终止或变更。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等情况,需及时向学部说明情况,经学部研究后决定下一步处理方案。
(十一)立项项目连续资助两年,每项资助2万元/年,第一年度末考核合格者,第二年将持续资助;第二年度末考核不合格者,暂停资助并责令整改,视整改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资助或取消资助。
(十二)经费主要作为项目培育、孵化,最终实现成果转化。鼓励各单位积极引进校外资源,接受校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对学生课外科研的支持,努力扩大经费规模。
(十三)批准立项的项目经费由指导老师掌握,主要包括项目研究的资料费、文具费、打印复印费、仪器设备租借费、材料费、实验费、经项目管理机构审核确需外出的差旅费等必要开支。
(十四)批准立项的项目根据财务处规定及时报销,专款专用。报销总金额不得超过资助总额。
附件1:机械工程学部《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项目申报表.docx
机械工程学部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