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次数:11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国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处室函件《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附件2)通知精神,决定以线上方式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规范和管理制度;

(二)多校区办学环境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

(三)高校实验室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

(四)实验室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

(五)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案例介绍。

二、培训对象

分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同志各二级教学单位分管同志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等。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也可视情况参与培训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釆取线上方式进行,学员须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专题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huiyi.enetedu.com/syaq2023)报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线学习培训资源。

四、时间安排

平台报名注册时间:11月10日(星期五)18:00 前自行登录平台完成注册。

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3—17日。具体培训安排将在平台发布,培训期间,学员可登录平台反复观看学习。

五、工作要求

二级单位要积极组织相关负责同志、工作人员及一线教师及时参加培训,在11月17日前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在线测试后可获得培训班学时证明。

二级单位11月9下班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名单》(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邮箱:sysgl@qlu.edu.cn,纸质版11月14日前送至办公楼511室。

二级单位在组织完成相关培训后,11月18日前将培训人员的学时证明打包发送至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邮箱:sysgl@qlu.edu.cn

联系人:姚程飞89632067;赵国辰 89632004。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pdf


 

教务处  科研管理部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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