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更好的服务教职工,简化工作流程,减轻教职工采购、报销业务压力,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加快推进高校实验室化学品全程信息化管控工作的通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7部门印发的《互联网销售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由科研管理部、计划财务处牵头,联合政采中心、教务处、安全管理处共同开发完成“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简称“平台”)与校(院)财务系统功能对接,将启用“零站式”支付报销方式,采购人员通过线上操作完成采购、报销业务,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平台采购范围
校内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实验用品。其中,易制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危险化学品,化学试剂、气体钢瓶、生物试剂以及一般化学品等采购、报销等流程必须通过本平台线上操作完成。
单笔采购订单额度超过1万元(含),须在平台上传相应采购合同方可报销;采购订单额度超过5万元(含),须通过校(院)采购管理系统提报,按照正常采购流程办理,审批通过后,再通过本平台完成申购和报销流程。
二、平台操作须知
1、自2023年7月6日起,校(院)启动实验品采购线上采购、报销流程,采用定期统一结算方式与供货商进行结算。对于平台上产生的订单,完成到货“验收”步骤后,无需再进行后续操作。订单将由平台定期汇总,联系供应商开具发票,集中送交计财处统一办理结算手续,详见《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校园端使用手册》(附件1)。7月5日前产生尚未报销的订单,按照原报销办法处理。
2、经费卡负责人可以在平台上对名下所有经费卡进行权限修改,以此来解决课题组成员在平台上使用经费的问题,具体说明详见《课题组负责人经费配置使用说明》(附件2)。
3、平台做出价格相对于各大品牌试剂官网、淘宝、京东等平台同等条件下的低价保障承诺,及供给实验物资门类齐全承诺。
三、平台操作培训
为服务广大教职工做好实验用品的采购和报销工作,帮助教职工熟练掌握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使用及线上报销操作,校(院)面向全校教职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平台使用操作培训会,邀请平台方入校进行详细的操作解说和演示,并针对教职工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现场集中答疑。具体安排如下:
会议时间:7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0:30
会议地点:办公楼332会议室(线下)
腾讯会议号789-107-062(线上)
参会人员:请学部(院)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采购专管员、财务科负责人等2-3人为代表到现场参会,参会名单7月5日中午前反馈科研管理部;实验耗材采购员,其他涉及实验品采购的科研人员线上参会,参会人数不限;海洋学部、菏泽校区线上参会。
主要议程:1、科研管理部传达上级实验室安全文件与精神;
2、计划财务处说明采购报销要求;
3、平台操作流程介绍并现场答疑。
四、其他事项
1、各实验室根据日常工作需求,针对不同商品类别推荐长期合作、资质齐全、信誉及销售业绩良好的供货商至平台,由平台技术方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通知上线,以满足学校实验室各项采购需求。
2、平台使用过程中任何问题均可咨询平台客服人员,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客服电话:15192592107(微信同号);
技术客服电话:17663960283(微信同号);
供货商问题客服电话:15689981703(微信同号)。
联系人:王孝辉,赵国辰
联系电话:0531-89632004
邮箱:kybptb@qlu.edu.cn
附件1 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服务平台校园端使用手册.pdf
科研管理部、计划财务处
政采中心、教务处、安全管理处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