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工程领域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3-22   浏览次数:520

 

工业设计工程领域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本领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复试工作要求按照《齐鲁工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二、复试

(一)招生学科(领域)

招生计划及复试成绩要求如下表:

学科名称(代码)

招生计划

复试成绩要求

工业设计工程(085237

13

国家线A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本(专)科成绩单(专升本同学只带本科成绩单)、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等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携带《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役证》,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核表》,依据通知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根据复试名单安排专人复查,并由审查人在复试考核表相应栏内签字,将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提交学科(领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主要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等内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专业笔试不单独设立合格线。专业课命题、考试、阅卷由本领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2)综合面试

成立复试小组,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导师不少于三分之二,实行组长负责制,根据本领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和安排实施复试。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专业面试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以口试的形式进行,其中采取英语问答的时间不得少于面试总时间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面试总成绩的四分之一,英语口语测试成绩计入专业面试总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

复试前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制定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面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最终取各小组成员给出分数的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面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接受复试现场全面巡查。音像材料将由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研招办负责人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

3)英语听力测试

英语听力测试不少于30分钟,以100分计,听力成绩不单独设立合格线。英语听力测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严格进行复试,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时间为2小时,以100分计,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三)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一)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单科、总分),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2、报考专业与本领域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3、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二)调剂程序

接收调剂考生(含一志愿考生调剂专业)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根据学科专业调剂名额及考生初试分数择优确定参与调剂考生名单,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向参与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参与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流程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1、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名单进行复试,拟录取人数不得突破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

根据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复试考核表上签署招生领导小组意见。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0.2×50+复试成绩×50%;录取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英语听力成绩×20+面试成绩×80%)×60%,满分100分。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②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③体检不合格者;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我校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以及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排名,先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当录取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复试成绩再比较初试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本领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提出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在3小时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信息公开公示

在招生单位网站上对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含受理举报的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生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招生单位提出申诉。

六、咨询与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31-89631086;17864186179(工作时间开通)

监督电话:0531-89631086;17864186179(工作时间开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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