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党内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6-12   浏览次数:1179

各党支部:

为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进一步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院建设与发展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现将评选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

评选条件

此次推荐表彰对象,主要是2017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得到群众公认、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具体条件如下:

(一)教工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师生。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帮助师生解决思想、学习、工作上的实际困难,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

(4)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树立良好师德,恪守学术道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斗争。

(5)在自身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对党支部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学生党员评选标准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定理想信念,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成才意识,发奋学习,刻苦钻研,善于创造,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争做成才表率,带动同学共同进步。

(3)带头服务群众。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上和学习上的实际困难,及时反映同学正当利益诉求。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校规校纪,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主动维护校园稳定。

(5)带头弘扬正气。牢固树立祖国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自觉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正义感强,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斗争。

三、评选表彰报送方式

教工党员可根据自身情况,从教学先进、科研争先、公共事务突出三种类别里选择类别进行申报;学生党员可根据自身情况,从学习成绩突出、科技竞赛成绩突出、学院工作贡献突出三种类别里选择类别申报。

申请人于6月19日上午10点前,将填写的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电子版表格以“支部-姓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4854199@qq.com,同时将打印版签字后交到机械学院党委书记办公室。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高进    

联系电话:89631130


齐鲁工业大学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186月12日

齐鲁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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