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7年省属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齐鲁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校区(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评定2017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名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6000元。
二、申报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包括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重师长,生活健康,道德品质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2016-2017学年内,连续两学期获得一等学习奖学金,且P累计两学期均≥85(绩点≥4);
5、2016-1017学年获得“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无D级(包括三C转D)宿舍处分;
6、在科研、竞赛、社会实践、创新能力、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均无申请资格。
(1)评选当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者;
(2)评选当年有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和通选课)不合格者(正考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
1.国家奖学金: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件七:专科国家奖学金差额评选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附件五: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省政府奖学金:
《附件二: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附件六:省政府奖学金审核名单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9月18日(下周一)晚18:00-20:00上报到机电楼A座305,电子版材料当场优盘拷取。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如有问题,请联系助学部陈艺珲手机:15069133586
QQ:1026914058
五、
学院监督电话:89631133,邮箱:jxxy@qlu.edu.cn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审批表 (表内内容仅供参考).doc
附件二:省政府奖学金审批表 (表内内容仅供参考).doc
附件三: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及审批表详细要求.doc
附件四:省政府奖学金上报材料详细要求.docx
附件五: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六:省政府奖学金审核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七:专科国家奖学金差额评选推荐表.xls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委
2017.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