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至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二、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2017-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不再由高校统一进行信息采集。
1.续贷申请
需要续贷的同学于6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系统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并提交续贷申请(附件1: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操作说明),申请理由包括申请人过去一学年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不能出现字数不够、错别字以及时间错误等问题)学校将统一进行续贷申请审核工作,学生务必随时登录本人系统查看续贷申请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的修改后尽快提交,以免假期影响贷款的办理。
2.贷款网上申请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10日(参考2016年,具体以当地资助管理中心规定时间为准)。贷款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附件2: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
(2)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开具在校生证明的学生请携带本人学生证或一卡通到综合服务大厅(25号楼109)助学贷款服务窗口办理。(附件3:外省籍在校生证明)
3.贷款申请受理
初次申请贷款学生需与共同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续贷的学生可以本人也可以委托共同借款人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具体请咨询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时间8月1日至9月10日(参考2016年)。
4.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需实名认证并关联学费卡,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5.电子合同回执单确认
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贷款学生携带至学校;开学后《贷款受理证明》(回执单)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交至学院。班级上交时间另行通知。(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回执单由学生本人亲自上交至25号楼109助学贷款服务窗口)。
6.加强借款学生个人信息维护
要进一步加强借款学生的诚信教育,组织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维护个人信息,在系统中填写学习、思想情况及助学贷款申请意向。满足登录次数要求并通过审核的学生方可继续申请下一学年的贷款。对于申请续贷未按要求维护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个人信息的学生,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可要求学生现场维护。对于坚决不维护的学生,将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三、工作要求
各位同学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和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95593咨询。
各班助学贷款负责人在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助学管理中心联系。
如有问题可加入机械生源地助学贷款群:208176217进行咨询。
附件1: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的操作说明.doc
附件2: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流程.doc
附件3:外省籍在校生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