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工人员、各班级:
为确保清明节放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以及学生人身、财产和政治安全,维护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假期值班。学工人员要严格进行值班,不能出现空岗、脱岗现象;学工人员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二、严格请销假。学生放假返乡要做好登记,并必须请假,返校后及时销假。对利用假期出游的学生,团总支要详细登记出游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要把辅导员、班主任的电话告知学生,以方便学生联系。节假日结束后,要及时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团总支。
三、严格学生集体出游审批。从严把握假期学生集体出游,学生集体外出须经所在团总支、学生处、保卫处的审批同意,由辅导员或班主任带队,并制定详尽的安全预案。
四、严格夜间查铺制度。对留住校内学生要指定班干部认真负责,晚上宿舍熄灯前要进行查铺,及时向辅导员反馈未回宿舍学生的情况。认真清查学生校外住宿情况,严禁未经批准在校外住宿和校外人员来校留住现象。
五、做好安全信息搜集和上报工作。每班指定男、女生党员或班干部各一名担任安全信息员,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信息。
六、加强安全教育和检查。学生节假日期间探亲、访友、旅游和留校均应注意交通安全、人身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学生要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得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学生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重要物品交物业值班室保管;留校同学要注意防火、防盗和防病,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章电器、酒精炉和在公寓内经商。学工人员节前要进行公寓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七、教育毕业生利用假期契机,积极参加招聘活动,动员有意向的毕业生尽快签约,最大限度促进就业。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团总支
201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