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11-07   浏览次数:413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922 号)、《齐鲁工大学字〔20146号关于修订我校国家奖助学金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19-2020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评选标准

资助对象应满足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未解除的处分;

3诚实守信,身心健康,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乐于奉献;

5生活简朴,无不良消费行为,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适当放宽。

7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8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额度

1本科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额度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分为三档:

一档(22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400元)

2根据学校2019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机械学院共266,人均3300元。学院拟分配一档(220083人,二档(3300100人,三档(440083人。

四、班级报送材料

1、附件1:《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2、附件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

3、附件3:《班级评议记录表》(纸质版)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请各班班长于1112日(周二)晚1800-2000上交机电楼A217,电子版U盘现场考取

如有问题,请联系助学部徐广飞:19861407801  QQ2685104566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xlsx

附件3.班级评议记录表.docx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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