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至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8-07-05   浏览次数:594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82)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182019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对象

贷款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普通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贷款受理时间

即日起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程序,全省各县(市、区)集中现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1日至912日,详情咨询各地资助管理中心。


三、贷款额度

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1. 贷款网上申请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学院认真组织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加强贷款学生群体的教育引导,组织续贷的学生假期前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学校助学管理中心对“续贷声明”进行审核,如有学生假期提交续贷声明,可由县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在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需要开具贷款证明的学生请登录个人教务系统——培养计划一栏查询本专业2018-2019学年学分,并在712日前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到综合事务服务大厅助学服务窗口(25号学生公寓109室)办理(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1:5013:30-17:30)。

2.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贷款学生需登录助学贷款生源地学生在线系统,按规定程序完成贷款申请、提交、打印、盖章等工作,于81日至912日持相关材料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

3.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各学院(部)需提醒学生及时完成支付宝的实名认证并妥善保管该账户和密码,以便用于贷款到账以后余额的查询及提取(未经实名认证的支付宝将无法进行常规操作)

4.贷款受理证明的收取

贷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并完成现场办理手续后,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打印附验证码的《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回执单)并加盖公章,交由学生携带至学校。822日晚6-8点将回执单(大二至大四年级)以班级为单位、同时附班级汇总名单,交至机电楼A315因录入系统有严格的时间限定,为保证录入工作的连贯性和准确度,助学管理中心不接收个人名义的单独报送。

2018级新生的回执单将由助学管理中心迎新当日在现场统一收取。

回执单是否能够按时、准确录入,直接关系到学生贷款是否成功,超过规定时间后尚未录入回执单的贷款申请将被谢绝,即贷款失败,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回执单收取的通知、报送工作。


五、工作要求

学院要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做好相关的通知工作,严禁出现只转发、不过目,只通知、不落实的情况。同时,要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效、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们的诚信意识,培育诚信品质,为构建诚实守信的校园文化努力。


六、其他

贷款学生办理贷款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咨询电话95593进行咨询。

附件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操作程序,供参考学习。

附件: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6版).pdf

附件2 助学贷款生源地学生在线-学生使用手册V1.0.doc

附件3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支付宝生活号手机还款流程 .docx

附件4 外省籍助学贷款在校生证明(2018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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