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16/17学年第二学期学习情况进行教师评学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9-19   浏览次数:394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本学期初将对16/17学年第二学期的学习情况开展教师评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评学活动仍通过旧版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进行,16/17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后,以班级为单位,对所任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根据系统要求进行评价。

2、教师评学工作主要从学习态度、学风、学习效果、满意程度四个方面综合考虑,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及格)、E(不及格)五个等级对学生整体学习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3、教师登录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后,点击信息查询下的“教师评学”进入评学系统。请注意系统中如有学生班级显示为2016级的,实际为重新学习学生,教师打分后系统不做统计。

4、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师评学工作。

5、教师评学系统开放时间:91——921日。

6、评学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学评估中心。电话:89631693

  

  

  

教学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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